统一店招的风气和引发的争议这些年来一直没有停歇,丑、中国式领导审美、政府和广告制作公司勾结等负面声音也是不绝于耳。不时有类似西安黑底白字“殡葬一条街”事件被骂上热搜,我们发现直到现在还有很多城市都在进行着这种粗暴的“一刀切”式统一店招,而人民群众也对此越来越不买账了。之前小圈曾报道过北京、成都等地已经开始拟定各类新的政策通知征求社会意见,基本都在强调店铺招牌不宜同质化,批判曾经“统一店招”的政策做法。在最近,北京已正式立法,规定要为广告牌匾留出创意空间!快跟小圈一起来看一看吧~
据媒体最新消息,5月27日,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《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、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》(下称条例)。条例共7章57条,分为总则、户外广告设施、牌匾标识、标语宣传品、安全维护与监督管理、法律责任、附则,将于9月1日起施行。
以下就是小圈整理出此次即将实施条例的重点关键词,方便您的阅读。注:《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、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》全文可在政府相关网站上查看。
为商家留出创意空间 关键词:商业活力
统一的字体颜色、统一的材质设计、千篇一律的店铺招牌不仅毫无美感,更让消费者费解。为了避免这类“一刀切”的管理行为,条例明确,本市户外广告设施、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的设置应与城市区域功能和风貌相适应,与街区历史文化和人文特色相融合,与周围市容环境和城市景观相协调。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结合辖区内不同区域功能、风貌特色和单位特点,编制并公布区域固定式牌匾标识设置指引。商业街区的设置指引,应当符合街区功能定位,突出文化特征与地方特色,体现商业街区活力,为经营者自主设计牌匾标识提供创意空间,避免样式、色彩、字体等同质化。
明确划分标准、总量期限等指标 关键词:统一规划
本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将有统一的专项规划。条例明确,该规划应分别明确商业户外广告设施禁止、限制和允许设置区域的划分标准,以及公益户外广告设施布局要求,同时确定户外广告设施总量、类型以及设置密度、面积上限、亮度控制、设置期限等规划指标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违反规划的户外广告设施提供设置载体。规划并非一成不变。按照条例要求,全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期限为10年,街区规划期限为5年。期限届满前1年,将重新进行评估。户外广告设施不得超出建筑物顶部 关键词:划定“红线”
设置规范方面,条例规定,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不得超出建筑物顶部,不得破坏城市景观或者建筑物、构筑物外观,也不得妨碍他人生产生活或损毁绿地、影响植物生长等。此外,不得设置商业户外广告设施的“红线区”,包括天安门广场及广场东、西两侧,中南海及故宫周边,长安街及其延长线,钓鱼台国宾馆周边,党政机关等区域以及军事机关用地范围、风景名胜区管理范围和文保单位保护范围等。为举办商品交易、产品展销、商业庆典等临时性商业活动设置临时性商业户外广告设施的,应当符合临时性商业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要求,其设置范围不得超出活动举办场所;没有活动举办场所的,不得设置。充满历史感、独具风格的牌匾标识往往是文保建筑特有的“名片”。为了留住文化记忆,条例规定,属于文物保护单位、不可移动文物、历史建筑固有的固定式牌匾标识,应当原貌保留;新设置的,不得影响本体安全和风貌以及周边景观。而“同仁堂”“吴裕泰”等连锁经营企业,其牌匾标识可沿用同一品牌的设计风格和色调,并与建筑物外立面造型、街区文化特色、 周边景观相协调。私设车身广告最高可罚五千元 关键词:车身广告
设置车身户外广告和车身标识等行为也将被严管。条例规定,除固定运营线路上的公共电汽车之外,其他车辆上禁止设置车身户外广告,违反规定逾期不改正的,按照每辆车五千元处以罚款。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身喷涂、粘贴本单位名称、企业标志、电话、地址、网址等标识的,应当符合本市车身标识设置管理规范要求,并遵守国家和本市交通安全、车辆管理的相关要求,不得影响行车安全和车辆识别。违反规定逾期不改正的,按照每辆车二千元处以罚款。关条例一经发布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,其中不乏广告行业从业者的声音。
《店铺招牌》这本书曾说:秩序会产生美,但秩序井然不代表“一刀切”的统一,那样只会产生死板,无论是人、店铺还是城市,失去了个性,就失去了灵魂。
在这个追求个性化发展和优质审美的时代,作为一座城市的名片,店铺招牌更是一座城市灵魂的体现,也对城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文化水平提高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。在这样的时代潮流下,小圈相信之后肯定也有更多城市、更多地区认识到特色门头招牌对商家、对城市旅游、文化以及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。而做为广告标识制作的行业人士,我们更应该把握机遇,提高设计创新能力和制作质量,以专业和热爱为每个商家和每座城市打造出更多精品产品。